**章設計、制造、安裝
**條滑索位置應符合國家標準GB12352-90《客運架空索道安全規(guī)范》3.7條、3.8條規(guī)定。
第二條滑索的比較大弦傾角超過10℃時必須設阻尼裝置,滑行小車在與制動(緩沖)裝置接觸前瞬間速度不得大于3.5m/s,滑行小車制動應平穩(wěn)、安全可靠。
第三條滑索與障礙物的距離應不小于1.5m,相鄰滑索的距離應不小于1.5m。
第四條設計載荷應符合GB8408-2000《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通用技術條件》5.7條規(guī)定。
第五條滑索站房及設備基礎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、施工,所使用的材料必須按相關技術要求檢驗合格,應做好施工記錄,收集保管各種試驗、檢驗報告和其它技術資料,竣工后必須移交給用戶。
第六條重要零部件的材料應有材質證明。重要的軸和銷軸,宜采用力學性能不低于45號鋼的材料制造,熱處理要求應符合GB/T699、GB/T3077的規(guī)定。焊接和螺栓連接應符合國家有關規(guī)范的要求。配套機電設備應有合格證書。
第七條對站房的要求:
?。ㄒ唬┱痉克艿啬_螺栓連接應符合GB50231-98《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(guī)范》中的要求;
?。ǘ┱痉克苌舷聵翘莸脑O置應方便游客的集散,保證其安全;
?。ㄈ┌踩珫艡趹獫M足GB8408-2000《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通用技術條件》4.13條要求;
?。ㄋ模┱九_應有保證游客和工作人員安全的活動空間,保證迅速疏散乘客,人流不能交叉;
?。ㄎ澹┧芙Y構應保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,其安全系數的選取應符合GB8408-2000第5.4條表3的要求;
?。┢瘘c站應有足夠的空間,必須分設等待區(qū)和出發(fā)區(qū)。等待區(qū)與滑索設備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。起點站必須設置安全可靠的乘客放行裝置。
第八條鋼絲繩及調整裝置的要求:
?。ㄒ唬╀摻z繩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檢測報告:
?。ǘ╀摻z繩必須符合GB/T8918-1996《鋼絲繩》的要求,承載索應采用線接觸、交互捻鋼芯鍍鋅鋼絲繩,牽引索應采用線接觸、同向捻纖維芯鋼絲繩;
?。ㄈ┏休d和牽引索的安全系數(鋼絲繩比較小破斷拉力與比較大計算拉力之比)應不小于5;
?。ㄋ模┏休d索垂直載荷與比較小張力之比,不得大于1/10;
?。ㄎ澹┗饕瞬捎秒p繩,承載索直徑不小于12mm;
(六)承載索應有張力調整裝置,主要受力部件的安全系數不小于6,上下站固定端應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和二次保護;
?。ㄆ撸╀摻z繩的端部必須用緊固裝置固定,固定效率不小于80%,固定方法應符合GB8408-2000第5.16.4條要求;
?。ò耍╀摻z繩彎曲部位應有襯墊,彎曲半徑不得小于10倍鋼絲繩直徑;
?。ň牛╀摻z繩的錨固節(jié)點焊縫、錨具等應進行無損探傷;
?。ㄊ┎捎枚嗬K承載時,各承載索受力應均勻。
第九條對滑行小車的要求:
?。ㄒ唬┗行≤囁袠嫾踩禂挡恍∮?;
?。ǘ┬≤嚮嗇S及重要焊縫應進行無損探傷;
?。ㄈ┬≤嚮啽仨氃O計有防止鋼絲繩從滑輪槽內脫落的裝置;
?。ㄋ模┗熊嚤仨毑捎脙山M繩輪,須有二次保護;
(五)滑行小車在出廠前應進行10倍額定載荷的負載試驗,不得發(fā)生任何損壞和變形。
第十條對乘坐物的要求:
?。ㄒ唬┏俗飸捎糜?*廠家生產尼龍吊帶,應有產品合格證或型式試驗報告,合格證中應標明材質、額定載荷和破斷強度等參數,破斷強度不得小于1200kg;
?。ǘ┏俗镌谑褂们皯M行負載試驗,負載重量為額定載荷的10倍,不應出現任何損壞。
第十一條對制動(緩沖)裝置的要求:
(一)在滑索的到達站(終點站)必須設置雙重制動系統(tǒng),每套制動系統(tǒng)必須能獨立止住乘客的滑行,保證起到可靠的緩沖和制動作用;
(二)除制動裝置外,還必須使用防護墊。防護墊一般用軟性泡沫塑料填充,其厚度要求不低于400mm。面積不小于2.0m(高)X2.0m(寬)。防護墊的懸掛應牢固可靠,并充分發(fā)揮其緩沖作用。
第十二條對小車回收裝置的要求:
回收裝置應設防鋼絲繩脫出裝置。電動回收裝置應設防過卷裝置。
第十三條其他要求:
?。ㄒ唬┗髟O施應有防銹防腐措施;
?。ǘ┗髟O施應可靠接地,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;
(三)滑索應設風速計;
?。ㄋ模┗髌瘘c和終點站之間應有對講機或專用電話聯(lián)系;
?。ㄎ澹┗魅肟趹袠耸九?,標明乘客注意事項。
第二章試驗與檢驗
第十四條新建或改建的滑索竣工后,建設單位應進行各種試驗與自檢,并應詳細填寫自檢報告。
第十五條試驗要求:
?。ㄒ唬┰囼灂r風速不得大于8m/s(4級);
?。ǘ┰囼炤d荷分額定載荷和超載(超載25%)試驗;
?。ㄈ┻M行載人試驗前,必須使用模擬載荷;
?。ㄋ模┰谧瞿M載荷試驗時,應與正常時載荷的重心相同;
?。ㄎ澹└鞣N試驗中,被試驗的零件不應有永久變形及損壞;
?。┰囼灂r做好試驗記錄,并存檔。
第十六條無損探傷:
(一)無損探傷采用20%探傷抽檢;
?。ǘ┎捎么欧刍驖B透探傷方法及其質量評定應按照JB4730-1994《壓力容器無損檢測》中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檢驗質量等級不低于Ⅲ級;
(三)采用超聲波探傷方法及質量評定應按照GB/T4162-1991《鍛軋鋼棒超聲波檢驗方法》中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檢驗質量等級不低于***。
第十七條出現表1所列嚴重缺陷,必須整改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。其他缺陷應限期整改。
表1.
規(guī)范條款
缺陷內容
第二條、第十一條
制動不可靠。
第五條
基礎設計不規(guī)范,不均勻沉陷和開裂。
第八條
鋼絲繩及調整裝置不符合要求。
第九條
滑行小車不符合要求。
第十條
乘坐物不符合要求。
第十二條
無防脫出裝置,無防過卷裝置。
第十六條
探傷抽檢不合格。
第三章運營管理
第十八條滑索的所有者,必須對游樂設施的安全運營負**責任,履行安全管理職責?;鞒邪o運營單位的,必須在承包合同中明確運營單位的安全責任。
第十九條新建和改建滑索在投入運營前,運營單位必須按有關規(guī)定到所在地區(qū)的地、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(xù)。
第二十條滑索所有者或運營單位必須將滑索《安全檢驗合格》標志固定在明顯的位置上。
第二十一條運營單位必須配備固定的安全管理人員(以下簡稱安全員),負責滑索的安全管理工作。安全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,并履行以下職責:
?。ㄒ唬┴撠熁鞯娜粘0踩珯z查并做好記錄;
(二)檢查和糾正滑索運營中的違章行為;
?。ㄈ┚幹贫ㄆ跈z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;
?。ㄋ模┙M織緊急救援演習;
?。ㄎ澹┙M織游樂設施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。
第二十二條滑索的操作、維修保養(yǎng)等作業(yè)人員,必須接受**的培訓和考核,取得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行政部門頒發(fā)的《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》后,方能從事相關的工作。
第二十三條運營單位必須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管理體系,明確有關人員的安全職責,并予以嚴格執(zhí)行。其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應有:
?。ㄒ唬┙踩芾眢w系,明確有關人員的安全職責;
(二)操作人員守則;
?。ㄈ┌踩僮饕?guī)程;
?。ㄋ模┤粘0踩珯z查制度;
(五)維修保養(yǎng)制度;
(六)定期報檢制度;
?。ㄆ撸┳鳂I(yè)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制度;
(八)意外事件和事故管理制度。
第二十四條運營單位應建立完整、準確的滑索技術檔案,并長期保存。技術檔案的內容至少包括:
?。ㄒ唬┗髯缘怯洷?;
?。ǘ┰O備及其部件的出廠隨機文件;
?。ㄈ┠甓染S修計劃及落實情況;
?。ㄋ模┌惭b、大修的記錄及其驗收資料;
?。ㄎ澹┤粘_\行、維修保養(yǎng)和常規(guī)檢查記錄;
(六)驗收檢驗報告與定期檢驗報告;
?。ㄆ撸┰O備故障與事故的記錄。
第二十五條運營單位應當嚴格執(zhí)行游樂設施的年檢、月檢、日檢制度,嚴禁帶故障運行。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:
?。ㄒ唬\營的滑索,每年要進行一次**檢查。年檢除包括月檢內容外,還應對重要部件檢查、探傷抽查,必要時可對滑索進行載荷試驗。
(二)月檢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:
1、各種安全裝置;
2、制動系統(tǒng)及回收裝置;
3、滑索全線鋼絲繩、繩索、錨固和乘坐物;
4、基礎情況;
5、滑行小車受力部位是否有開裂、變形、磨損等異常;滑動轉動是否靈活,輪槽磨損是否在規(guī)定范圍之內;
6、檢查滑索沿線的植物生長情況,是否對滑行有妨礙。
?。ㄈ┟刻煸谑褂弥爸辽賾獧z查下列項目;
1、運行是否正常,有無異常的振動或者噪聲;
2、各易磨損件狀況;
3、乘坐物和安全帶等是否完好;
4、潤滑點的檢查和加添潤滑油;
5、剎車和其他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及可靠;
6、滑索設施的塔架和各受力部件是否有裂縫和腐蝕,各連接螺栓是否牢固可靠;
7、在每日向乘客開放前,必須進行試滑行和相應的安全檢查。
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,并存檔備查。
第二十六條應經常檢查鋼絲繩的磨損、銹蝕、斷絲等損傷情況,鋼絲繩損傷的允許值應符合GB8408-2000中7.12表10的規(guī)定。在符合標準規(guī)范內,鋼絲繩斷頭應插入繩股內,不得有外露斷頭。鋼絲繩應按規(guī)定定期適量加油;但不應有滴落現象。鋼絲繩比較長使用不得超過4年。
重要軸、銷軸的磨損和銹蝕允許值應符合GB8408-2000中7.12表11的規(guī)定。
第二十七條滑索每次運行前,操作和服務人員必須及時詳細向游客講解安全注意事項。等待區(qū)的乘客只有在準備滑行時,才準進入出發(fā)區(qū)?;鞯某霭l(fā)點至少有兩名工作人員,指導和監(jiān)督游客按規(guī)定的姿勢穿好或坐上乘坐物,并對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確認。待終點站發(fā)出可以放行信號,方可放行。運行中要注意游客動態(tài),及時制止游客的危險行為。
第二十八條當遇到雨、雪、冰霜、霧及風速大于8m/s(4級)天氣時,不得運行。
第二十九條同一條滑索上禁止兩輛滑車同時滑行。停止運營時,滑車必須拆下或鎖住,以免被擅自乘坐。
第三十條滑索終點站除有可靠的緩沖設施外,還應有經過訓練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防護。工作人員應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。
第三十一條當滑行速度過低或其他原因,游客無法到終點時,應有相應的救援措施。
第三十二條乘坐物應嚴格按使用說明書維護保養(yǎng),并按規(guī)定的使用次數或壽命報廢。若因過度磨損發(fā)生開線或斷線時應停止使用。
第四章附則
第三十三條本技術要求中“滑索”是指乘客沿鋼絲繩靠慣性滑行的游樂設施,亦稱為“溜索”、“速降”、“飛人”等。
第三十四條本技術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機構負責解釋。
第三十五條本技術要求自2002年7月1日起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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